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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A 官方文件

隱私權政策

生效日期: 2026年7月28日文件版本: 2026-07-28-r2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8日

주식회사파다투어(PADATOUR INC.)

주식회사파다투어(以下稱「本公司」)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第30條,為保護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並迅速處理相關申訴,制定並公開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

第1條(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

本公司基於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且不會將所處理的個人資料用於下列目的以外之用途。

  1. 受理旅遊服務預訂、簽訂及履行契約、費用付款及結算
  2. 為直接提供服務之當地營運(當地安排、營運管理、安全管理)所需之處理
  3. 回應顧客詢問、處理申訴、解決爭議及傳達公告事項
  4. 履行法令義務及保護使用者
  5. 僅於事先取得使用者同意時,提供行銷及活動資訊

第2條(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

  1. 必要項目:姓名、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預訂資訊(商品、日期、人數)、付款相關資訊
  2. 選填項目:護照英文姓名、出生日期、緊急聯絡方式、特殊需求
  3. 敏感資料:就水上休閒等需要安全管理的商品,蒐集與健康狀況有關之資料(僅限另行取得同意時)
  4. 自動蒐集項目:連線 IP、Cookie、服務使用紀錄、裝置資訊

第3條(個人資料的保有及使用期間)

  1. 本公司在法令規定之保有期間,或資料當事人同意之保有期間內處理及保有個人資料。
  2. 依相關法令應保存之期間如下。
    • a. 契約或撤回要約等相關紀錄:5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原文簡稱:전자상거래법)
    • b. 付款及財貨等供應相關紀錄:5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原文簡稱:전자상거래법)
    • c. 消費者申訴或爭議處理相關紀錄:3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原文簡稱:전자상거래법)
    • d. 標示及廣告相關紀錄:6個月(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原文簡稱:전자상거래법)

第4條(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本公司僅在第1條所列範圍內處理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並僅於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法令有特別規定等符合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第17條及第18條之情形,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第5條(委託處理個人資料)

  1. 為順利提供服務,本公司得依下列內容委託處理個人資料。
    • a. 受託者:[토스 페이먼츠]/委託業務:付款處理及結算
    • b. 受託者:[미야코 레진]/委託業務:[體驗預訂處理及服務提供]
    • [SOU 렌터카]/委託業務:[租車預訂處理及車輛提供]
    • [이시가키 GOGO 렌터카]/委託業務:[租車預訂處理及車輛提供]
    • [스시겐야]/委託業務:[餐廳預訂處理及服務提供]
    • [은하수 투어]/委託業務:[行程預訂處理及服務提供]
    • [PIPELINE 스쿠버]/委託業務:[水肺潛水預訂處理及服務提供]
    • [아이크루 시사]/委託業務:[石垣島遊船行程預訂處理]
  2. 本公司簽訂委託契約時,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第26條,於契約中明定禁止為執行委託業務以外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安全性確保措施、限制再委託等事項,並監督受託者是否安全處理個人資料。

第6條(個人資料的境外移轉)

  1. 為處理直接提供服務之預訂及管理當地營運,本公司依下列內容將個人資料移轉至境外(委託處理及保管)。
    • a. 接收者:株式会社PADA(位於日本的當地營運業者)、씨앤유투어、노니투어、셀룰리안 블루、미야코레진、SOU 렌터카、이시가키 GOGO 렌터카、스시겐야、은하수 투어、PIPELINE 스쿠버、아이크루 시사
    • b. 移轉國家:日本
    • c. 移轉項目:姓名、聯絡方式、電子郵件地址、預訂資訊、安全管理所需資訊
    • d. 移轉時間及方式:確認預訂時透過資訊通信網路傳送
    • e. 接收者之使用目的:預訂代理及當地營運管理(當地安排、安全管理)
    • f. 保有及使用期間:至委託目的達成時,或與本公司的保有期間相同
  2. 第1項之境外移轉,係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第28條之8第1項第3款,為履行與資料當事人所簽訂之契約及增進資料當事人便利所需之個人資料處理及保管委託;本公司於本處理方針公開上述事項,以代替另行取得同意。

第7條(敏感資料的處理)

本公司在預訂水上休閒等需要安全管理之商品時,可能處理與健康狀況有關之資料;在此情況下,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개인정보 보호법)第23條,將該資料與其他個人資料區分,並另行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該敏感資料僅限基於安全管理目的處理,並於目的達成後立即銷毀。

第8條(資料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行使方式)

  1. 資料當事人得隨時要求查閱、更正或刪除個人資料、停止處理,或撤回同意。
  2. 前述權利得以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行使,本公司將立即採取相應措施。
  3. 資料當事人未滿14歲者,其法定代理人得代為行使權利。

第9條(個人資料的銷毀)

  1. 個人資料因保有期間屆滿、處理目的達成等情形而不再需要時,本公司將立即銷毀該個人資料。
  2. 電子檔案形式之資訊,將以無法復原或再生之方式永久刪除;紙本文件則以碎紙或焚燒方式銷毀。

第10條(確保個人資料安全性的措施)

為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本公司實施管理措施(制定內部管理計畫、定期教育訓練)、技術措施(管理存取權限、存取控制、加密、安裝資安程式)及實體措施(管制資料保管場所之進出)。

第11條(Cookie 的使用)

本公司得為向使用者提供客製化服務而使用 Cookie;使用者得透過網頁瀏覽器設定拒絕儲存 Cookie。詳細內容依本公司的《Cookie 政策》辦理。

第12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本公司為統籌並負責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以及處理資料當事人之申訴與損害救濟,指定以下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姓名/職稱:손정의/代表理事
  • 聯絡方式:電話 010-3212-1220、電子郵件 support@padatour.com

第13條(權益侵害救濟方式)

資料當事人為就個人資料侵害尋求救濟,得向個人資料爭議調解委員會(개인정보분쟁조정위원회,1833-6972)、個人資料侵害申報中心(개인정보침해 신고센터,118)、大檢察廳(대검찰청,1301)、警察廳(경찰청,182)等機關申請爭議解決或諮詢。

第14條(處理方針的變更)

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自2026年7月28日起適用;如有新增、刪除或修改內容,將自變更事項生效前7日起透過本網站公告。